國土資規(guī)〔2017〕11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:
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,促進土地資源全面節(jié)約和循環(huán)利用,更好保障競技體育和全民健身活動開展,部組織編制了《城市公共體育場館用地控制指標》(以下簡稱《指標》),現予以印發(fā)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01、充分認識重要意義
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和重要內容,是國家的重要發(fā)展戰(zhàn)略。黨的十九大《報告》明確要求: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,加快推進體育強國建設?!吨笜恕返闹贫ǔ雠_,是貫徹落實好十九大精神的客觀需要,對于補齊城市體育設施建設短板,提升我國競技體育水平和推進全民健身活動開展,做好相應用地服務和保障,具有重要意義。各地應認真執(zhí)行《指標》,促進城市公共體育場館建設節(jié)約集約使用土地。
02、嚴格執(zhí)行標準控制
城市公共體育場館建設應當嚴格按照《指標》進行測算、設計和施工。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時,應當對照《指標》核定用地規(guī)模,對規(guī)模核定情況進行說明。市、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和出讓合中,明確規(guī)定或約定《指標》的相關內容。《指標》實施后,其他各類標準、指標和考核要求中,凡相關內容不符合《指標》要求的,不得作為辦理土地審批、供應和用地的依據。對因安全生產、地形地貌、工藝技術等有特殊要求,確需突破《指標》的,應按有關規(guī)定開展建設項目節(jié)地評價。
03、落實綠色發(fā)展和資源共享要求
城市公共體育場館建設應當優(yōu)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,與已有的公共體育場館、學校體育場館等統籌布局,科學利用地上地下空間,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規(guī)模。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時,應當按照《指標》規(guī)定的原則,明確兼顧滿足公眾體育和健身休閑需求、開放公共綠化空間、場館地上地下空間復合利用的相關設計內容。壓縮地面停車場用地,除保證賽事需要外,各類社會車輛停放應當以利用地下空間為主,利用地下空間建設社會公共停車場的,可以探索相應的鼓勵支持政策。
04、加強工作指導
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指導和監(jiān)管,將《指標》作為城市公共體育場館用地審批、供應、土地利用評價考核和供后監(jiān)管的重要依據和制度規(guī)范,督促、指導用地者和勘察設計單位落實《指標》。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,制定和實施更加節(jié)約集約的地方性控制標準。要加大《指標》的宣傳力度,為在全社會樹立節(jié)約集約用地意識,形成用標準管地、用地、節(jié)地的工作環(huán)境,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。
《指標》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,有效期8年。